2018年十堰社保缴费标准
2018年十堰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根据湖北省统一政策调整,分为职工社保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保两类,缴费基数与比例因参保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具体缴费明细:
职工社保缴费标准(单位+个人)
| 险种 | 单位缴费比例 | 个人缴费比例 | 缴费基数范围(月) |
|---|---|---|---|
| 养老保险 | 19% | 8% | 2800-14000元 |
| 医疗保险 | 8% | 2% | 2800-14000元 |
| 失业保险 | 0.7% | 0.3% | 2800-14000元 |
| 工伤保险 | 0.2%-1.9% | 不缴纳 | 2800-14000元 |
| 生育保险 | 0.5% | 不缴纳 | 2800-14000元 |
说明:
- 缴费基数下限为十堰市2017年社平工资的60%(2800元),上限为300%(14000元)。
- 工伤保险按行业风险等级浮动费率。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费标准
| 险种 | 月缴费金额(下限) | 年缴费金额(下限) |
|---|---|---|
| 养老保险 | 560元(20%) | 6720元 |
| 医疗保险 | 224元(8%) | 2688元 |
备注:
-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选择养老保险缴费档次(60%-300%),表中按最低档计算。
- 医疗保险含大病互助,部分区县需额外缴纳。
注意事项
- 实际缴费金额需以十堰市社保局当年核定数据为准,可能存在区域差异。
- 补缴或跨年度缴费时,可能需按新基数差额补款。
- 城乡居民社保(新农合)标准不同,2018年个人缴费约为220元/年。
如需获取个人准确缴费数据,可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或前往十堰市社保服务大厅查询历史缴费记录。政策文件依据为《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8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鄂人社发〔2018〕XX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