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省法定产假天数
2018年广东省执行的产假政策依据《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国家《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具体天数如下:
基础产假
国家规定基础产假为98天(含产前15天),广东省在此基础上增加80天奖励假,合计178天。
难产/多胞胎情况
难产增加30天;多胞胎每多一胎增加15天。例如:
- 难产单胎:208天(98+80+30)
- 双胞胎非难产:193天(98+80+15)
配偶陪产假
男性享受15天陪产假,工资照发。
产假分类说明表
| 类型 | 增加天数 | 总天数(含基础178天) |
|---|---|---|
| 正常分娩(单胎) | 0 | 178 |
| 难产 | +30 | 208 |
| 多胞胎(每胎) | +15 | 每胎累加 |
注意事项
- 产假含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 生育津贴按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社保支付。
政策依据《广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办法》(2017年修订),实际执行以当地人社部门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