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教师五年培训学分要求
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五年培训学分制度依据《浙江省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执行。教师需在五年周期内完成规定学分,具体标准如下:
五年总学分要求
- 中小学教师:不少于360学分
- 幼儿园教师:不少于180学分
学分构成明细
1. 必修与选修学分分配
- 必修学分:占比不低于60%(中小学教师约216学分,幼儿园教师约108学分),包括师德培训、学科专业课程等。
- 选修学分:可通过校本研修、在线学习、教研活动等途径获取。
2. 年度最低学分
教师每年需至少完成72学分(中小学)或36学分(幼儿园),避免集中突击。
学分获取途径
| 途径 | 学分计算方式 | 备注 |
|---|---|---|
| 集中培训 | 1天=8学分,需官方机构认证 | 五年内不超过总学分的50% |
| 校本研修 | 按实际参与时长折算,需学校审核 | 每年上限30学分 |
| 在线课程 | 按课程时长核定,需平台认证 | 需选择教育厅备案平台 |
| 教研成果 | 论文、课题等按级别赋分(省市级最高) | 需提供证明材料 |
注意事项
- 学分由“浙江省教师培训管理平台”统一登记,教师需定期登录查询进度。
- 跨省转入的教师,外省学分需经审核后按比例转换。
- 未达标者影响职称评定和岗位聘任,建议每年完成基准线的120%以预留缓冲。
常见问题解答
Q:短期培训如何计算学分?
A:半天(4学时)计4学分,需提供培训结业证书。
Q:学历提升能否抵扣学分?
A:在职攻读教育类硕士/博士,每年可抵扣30学分,需提交学籍证明。
数据来源:浙江省教育厅2023年修订文件,具体执行需以所在学校或教育局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