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18欠薪保障金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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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018年欠薪保障金标准

2018年深圳欠薪保障金的缴纳标准为每人每月30元。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用人单位需按员工人数按月缴纳,主要用于垫付员工被拖欠的工资及相关费用。

适用对象与范围

  • 覆盖群体:深圳所有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及民办非企业单位。
  • 保障情形:企业因破产、解散或经营者逃匿导致欠薪时,员工可申请垫付。
  • 垫付限额:单个员工最高垫付不超过6个月的欠薪,总额不超过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倍(2018年约为4.7万元)。

申请流程

员工需在欠薪发生后30日内提交申请,提供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等材料。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发放垫付款。

数据参考(2018年)

项目 标准/金额
月缴纳标准 30元/人/月
单个员工垫付上限 约4.7万元
申请时效 欠薪发生后30日内

政策依据

政策依据为《深圳经济特区欠薪保障条例》及深圳市人社局相关通知,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的,可能面临罚款或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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