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养老金上调政策解读
2018年养老金调整方案由人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全国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此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覆盖2017年底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调整方案具体内容
定额调整部分
所有符合条件退休人员每月统一增加相同金额,体现公平原则。例如:
- 北京市每人每月增加45元
- 上海市每人每月增加60元
挂钩调整部分
与缴费年限、养老金水平挂钩,体现“多缴多得”原则:
- 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2~3元(各省标准不同)
- 按2017年12月养老金基数上调1.5%~3%
倾斜调整部分
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人员额外增加:
- 70岁以上每月多增20~50元
- 偏远地区退休人员多增15~30元
各省市调整幅度示例(部分)
| 地区 | 定额调整 | 挂钩调整(缴费年限) | 高龄倾斜(70岁以上) |
|---|---|---|---|
| 北京 | +45元/月 | 3元/年 | +40元/月 |
| 上海 | +60元/月 | 2元/年 | +20元/月 |
| 广东 | +50元/月 | 2.5元/年 | +30元/月 |
| 四川 | +40元/月 | 3元/年 | +35元/月 |
实际案例计算演示
假设上海某企业退休人员情况:
- 2017年养老金3000元
- 缴费年限30年
- 年龄72岁
调整后计算:
- 定额调整:+60元
- 挂钩调整:30年×2元 + 3000元×2.1% = 60+63=123元
- 高龄倾斜:+20元 月增总额:60+123+20=203元
政策执行时间
各省市在2018年7月底前完成调整,补发金额从2018年1月起计算。例如:
- 7月发放调整后养老金时,将补发1-6月差额(203×6=1218元)
注意事项
- 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退休人员同步调整,但具体细则可能存在差异。
- 各省市实施方案需参考当地人社部门通告,西藏、青海等地区倾斜幅度更高。
- 养老金上调后,医保划账基数可能相应提高。
如需查询具体地区政策,可登录当地人社局官网或拨打12333热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