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社保最低标准
河源市社保最低缴纳标准根据广东省统一规定执行,通常每年调整一次。2023年河源市社保缴费基数下限为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分别设定,具体如下:
企业职工社保最低标准(单位:元/月)
| 险种 | 缴费基数下限 | 单位缴纳比例 | 个人缴纳比例 | 合计金额 |
|---|---|---|---|---|
| 养老保险 | 3958 | 14% | 8% | 871.56 |
| 医疗保险 | 3958 | 5.5% | 2% | 296.85 |
| 失业保险 | 1550 | 0.48% | 0.2% | 10.54 |
| 工伤保险 | 1550 | 0.2%-0.6% | 0% | 3.1-9.3 |
| 生育保险 | 3958 | 0.5% | 0% | 19.79 |
注:工伤保险按行业风险浮动费率计算,表中为示例范围;实际总缴费约1200-1250元/月(含单位与个人部分)。
灵活就业人员社保最低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仅需缴纳养老和医疗两险,2023年最低标准为:
- 养老保险:3958元×20% = 791.6元/月
- 医疗保险:3958元×7.5% = 296.85元/月
- 合计:1088.45元/月
注意事项
- 缴费基数每年7月调整,以上为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数据。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另有档次划分,最低档养老保险为180元/年,医保为320元/年。
- 企业职工实际工资低于基数的,按表中下限缴纳;高于下限的按实际工资申报。
如需最新数据,建议通过以下方式核实:
- 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查询社保栏目
- 拨打河源市人社局热线:0762-12333
- 前往各县区社保经办窗口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