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出差报销标准
海南省出差报销标准主要依据《海南省省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相关文件制定,具体分为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助和公杂费四部分。以下为2023年最新标准:
住宿费标准
不同级别人员住宿费限额不同(单位:元/人·天):
| 人员级别 | 海口、三亚 | 其他市县 |
|---|---|---|
| 省级及相当职级 | 800 | 750 |
| 厅局级 | 500 | 450 |
| 处级及以下 | 350 | 300 |
注:旺季(11月至次年2月)三亚、海口住宿费可上浮20%。
交通费标准
- 市内交通:80元/人·天(包干使用,无需票据)。
- 长途交通:
- 火车:处级及以下硬座/硬卧,厅局级软座/软卧,省级高铁/飞机经济舱。
- 飞机:需事前审批,经济舱实报实销。
伙食补助费
100元/人·天(西藏、青海、新疆为120元),按自然天数计算。
公杂费
50元/人·天(用于通讯、打印等,无需票据)。
注意事项
- 实际住宿费低于标准的,按实际金额报销。
- 自驾或租车需单位批准,燃油费按里程数报销(0.8元/公里)。
- 会议或培训期间,主办方承担食宿的,不再发放补助。
如需最新文件,可登录海南省财政厅官网查询《琼财行〔2023〕XX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