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鞍山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数额因个人缴费年限、缴费基数、退休时间等因素差异较大。根据辽宁省及鞍山市社保政策,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部分人员)组成。
基础养老金计算方式
基础养老金 = (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 × 缴费年限 × 1%
以2023年辽宁省月平均工资约6,500元为例,若缴费30年、缴费指数为1(即按平均工资缴费),基础养老金约为:
(6,500 + 6,500) ÷ 2 × 30 × 1% = 1,95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 计发月数
(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55岁为170)假设个人账户累计10万元,60岁退休每月可领取:
100,000 ÷ 139 ≈ 719元过渡性养老金
1996年前参加工作且缴费的人员可额外领取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 = 退休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 视同缴费年限 × 1.4%实际案例参考
| 缴费年限 | 缴费档次 | 退休年龄 | 预估养老金(元/月) |
|---|---|---|---|
| 25年 | 60%档 | 60岁 | 1,800-2,200 |
| 30年 | 100%档 | 60岁 | 2,600-3,000 |
| 35年 | 150%档 | 55岁 | 3,500-4,000 |
注:实际金额需以社保局核算为准,上述数据为估算。
政策动态
2023年辽宁省养老金上调4.5%,鞍山市同步调整。高龄退休人员(70岁以上)每月额外增加40-80元。
如需精准测算,可携带身份证至鞍山市社保中心(铁东区胜利南路102号)或登录“辽宁政务服务网”查询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