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最低工资标准
2023年安徽省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马鞍山市作为安徽省的地级市,执行全省统一标准。根据最新政策,马鞍山市最低工资分为两档:
- 市区(花山区、雨山区、博望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06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为21元/小时
- 含山县、和县、当涂县: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7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为19元/小时
执行时间与政策依据
- 生效日期:2023年3月1日
- 政策文件: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皖人社发〔2023〕2号)
最低工资包含内容
根据安徽省规定,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保和住房公积金。以下情况不包含在最低工资内:
- 加班费
- 高温津贴等特殊岗位补贴
- 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交通等福利
近年调整对比
| 年份 | 市区月标准 | 县月标准 | 调整幅度 |
|---|---|---|---|
| 2023年至今 | 2060元 | 1870元 | +110元 |
| 2018-2022年 | 1950元 | 1760元 | 未调整 |
注意事项
企业实际发放工资若低于最低标准,劳动者可向马鞍山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投诉(电话:0555-2366903)。
灵活就业人员、劳务派遣工等均适用该标准,但计件工资需折算后符合月最低要求。数据来源:安徽省人社厅官网及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公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