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最低工资标准
宜昌市作为湖北省的重要城市,其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规定执行。2023年宜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分为两档,具体如下:
| 区域 | 月最低工资标准(元) |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元) |
|---|---|---|
| 宜昌市区(含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夷陵区) | 2010 | 19.5 |
| 其他县市(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 | 1800 | 18 |
最低工资包含内容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不包括以下部分:
- 加班工资
- 特殊工作环境津贴(如高温、井下等)
- 法定福利待遇(如带薪休假、生育津贴等)
政策依据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发〔2023〕X号)明确规定了宜昌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
企业违规处理
若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违规企业可能面临罚款、补发工资等处罚。
如需最新政策动态,建议关注宜昌市人社局官网或咨询12333劳动保障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