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山东退休金调整方案
2018年山东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遵循国家统一政策,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调整标准如下:
定额调整部分
所有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每月增加50元,体现公平原则。
挂钩调整部分
- 与缴费年限挂钩:每满1年增加2.1元(不满1年按1年计算)。 示例:缴费30年可增加63元(30×2.1)。
- 与养老金水平挂钩:按2017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7%计算。 示例:原养老金3000元,可增加51元(3000×1.7%)。
高龄倾斜部分
对70岁及以上退休人员额外增发:
- 70-75岁:每月增加15元
- 76-80岁:每月增加30元
- 80岁以上:每月增加60元
调整后计算示例
以70岁、缴费30年、原养老金3000元的退休人员为例:
- 定额调整:50元
- 挂钩调整:63元(年限)+51元(比例)=114元
- 高龄倾斜:15元 每月合计增加:50+114+15=179元
对比2017年调整变化
| 调整项目 | 2017年标准 | 2018年标准 |
|---|---|---|
| 定额调整 | 55元 | 50元(减少5元) |
| 缴费年限挂钩 | 1.8元/年 | 2.1元/年(提高0.3) |
| 养老金比例挂钩 | 2.1% | 1.7%(降低0.4%) |
特点分析:2018年更强化“长缴多得”,缴费年限单价提高,但整体增幅较2017年略有下降。
注意事项
- 调整范围:2017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
- 发放时间:2018年7月底前补发1-7月差额,8月起按新标准发放。
- 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同步调整,但挂钩比例可能略有差异。
如需查询个人具体金额,可登录山东省人社厅官网或至当地社保窗口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