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初三总分构成
广西初中三年级(初三)的考试总分通常由文化科目和体育科目组成。文化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等,体育科目则单独计分。
文化科目总分
广西初三文化科目的总分通常为680分,具体分布如下:
| 科目 | 分值 |
|---|---|
| 语文 | 120 |
| 数学 | 120 |
| 英语 | 120 |
| 物理 | 100 |
| 化学 | 100 |
| 道德与法治 | 60 |
| 历史 | 60 |
体育科目总分
体育科目的分值通常为60分,具体评分标准由各地市教育局制定,可能包括跑步、跳远、球类等项目。
总分计算
广西初三的考试总分为文化科目与体育科目的总和,即:
680分(文化科目) + 60分(体育科目) = 740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地区或学校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分值,建议以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