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2018年基本工资标准
2018年,泰州市执行江苏省统一的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政策,泰州市属于二类地区,具体标准如下:
月最低工资标准:1720元/月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5.5元/小时地区分类说明
江苏省将最低工资标准划分为三类地区,泰州市在2018年归类为二类地区。以下是江苏省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对照表:
| 地区类别 | 适用城市 | 月最低工资(元) | 小时最低工资(元) |
|---|---|---|---|
| 一类地区 | 南京、苏州、无锡等 | 1890 | 17 |
| 二类地区 | 泰州、常州、南通等 | 1720 | 15.5 |
| 三类地区 | 徐州、淮安、连云港等 | 1520 | 13.5 |
政策依据
上述标准依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XX号),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注意事项
- 最低工资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 加班费、高温津贴等特殊待遇不计入最低工资。
- 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此标准,否则违反《劳动法》。
如需进一步核实,可查阅泰州市人社局官网或江苏省人社厅公开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