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高考总分构成
湖北省高考总分由全国统考科目和省内选考科目组成,总分为750分。具体分数构成如下:
全国统考科目(必考)
- 语文:150分
- 数学:150分
- 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150分
省内选考科目(3选1)
- 物理或历史:100分
- 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任选2门):每科100分(共200分)
分数计算方式
- 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直接按卷面原始分计入总分。
- 选考科目:
- 物理/历史按原始分计入总分。
- 化学、生物、政治、地理采用等级赋分制,将卷面分转换为标准分后计入总分。
等级赋分规则
选考科目的卷面分通过以下步骤转换为最终成绩:
- 按考生成绩排名划分等级(A-E共5档)。
- 根据等级对应区间赋分(如A档为100-86分)。
| 等级 | 比例 | 赋分区间 |
|---|---|---|
| A | 15% | 100-86 |
| B | 35% | 85-71 |
| C | 35% | 70-56 |
| D | 13% | 55-41 |
| E | 2% | 40-30 |
特殊类型招生加分
部分考生可享受政策性加分(如少数民族、烈士子女等),加分上限为20分,直接计入总分。
注意事项
- 外语科目含听力(30分),笔试部分为120分。
- 选考科目需在高二时确定,考试时间与统考科目同步。
(数据来源: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最新高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