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事业单位安葬费标准
湘潭县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人员去世后,其家属可领取的安葬费(丧葬补助金)及抚恤金标准依据湖南省统一政策执行。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规定,具体费用如下:
丧葬补助金
事业单位人员丧葬费标准为上年度全省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2023年湖南省数据为例(参考2022年基数):
- 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约3925元(2022年年度数据为47100元,月均3925元)。
- 丧葬补助金计算:3925元×2=7850元。
抚恤金标准
- 在职人员:因公牺牲按40个月基本工资计发;病故按20个月计发。
- 退休人员:按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退休费计发。
注:基本工资/退休费指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或基本养老金部分,不含绩效、补贴等。
申领流程
- 家属需携带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逝者身份证及单位证明,至湘潭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 审核通过后,款项通常通过社保卡或指定账户发放。
数据参考表
| 项目 | 计算方式 | 2023年参考金额(元) |
|---|---|---|
| 丧葬补助金 | 2个月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 | 7850 |
| 在职抚恤金 | 20个月基本工资(病故) | 视个人工资而定 |
| 退休抚恤金 | 20个月基本退休费 | 视养老金水平而定 |
注意事项:实际金额可能因政策调整或个人工资差异略有浮动,建议咨询湘潭县人社局(电话:0731-5788)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