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事业单位调资政策概述
2018年事业单位工资调整主要依据《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24号),此次调资涉及基本工资标准、绩效工资及津贴补贴的调整,整体涨幅约为5%左右,具体标准因岗位、职级和地区差异有所不同。
调整内容及标准
基本工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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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工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岗位工资标准均有所提高。例如:
- 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原标准为每月2800-7200元,调整后为每月3150-8100元。
- 科员岗位:原标准为每月1390-2510元,调整后为每月1560-28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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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级工资:薪级工资标准同步上调,调整幅度约为5%-10%。例如:
- 薪级1级:原标准为每月215元,调整后为每月240元;
- 薪级20级:原标准为每月1720元,调整后为每月1890元。
绩效工资与津贴补贴
- 绩效工资总量随基本工资调整相应增加,具体比例由地方财政核定。
-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补贴标准同步调整。
调资标准示例(表格)
| 岗位类型 | 原工资标准(月) | 调整后标准(月) | 涨幅 |
|---|---|---|---|
| 正高级专业技术岗 | 2800-7200元 | 3150-8100元 | 约12% |
| 科员岗 | 1390-2510元 | 1560-2820元 | 约10% |
| 工勤技能岗(中级) | 1360-2040元 | 1530-2290元 | 约11% |
实施时间与补发要求
- 执行时间:2018年7月1日起生效。
- 补发工资:多数地区在2018年底前完成调整并补发前6个月差额。
地区差异说明
不同省份可能根据财政状况对绩效工资和补贴进行额外调整。例如:
- 东部经济发达地区:绩效工资增幅可能高于全国标准;
- 中西部地区:侧重提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
如需具体数据,建议查询当地人社部门发布的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