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候选人数规定
团委候选人数通常由团组织章程或选举办法规定,具体数量因组织层级、规模不同而变化。以高校为例,团委委员候选人一般差额比例不低于20%,例如应选5人时,候选人需6-7人。
常见团委选举候选人数量参考
以下为不同层级团委选举的候选人数量参考范围:
| 团委类型 | 应选人数 | 候选人数(含差额) |
|---|---|---|
| 高校团委(院系级) | 5-7人 | 6-9人(差额20%-30%) |
| 高校团委(校级) | 9-15人 | 11-18人 |
| 企业团委 | 7-11人 | 9-14人 |
| 社区/乡镇团委 | 5-9人 | 6-11人 |
确定候选人数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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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规定选举应体现民主性,一般采用差额选举,差额比例由同级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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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规模
团员人数超过500人的单位,候选人数量可适当增加;小型支部可能采用等额选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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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需求
考虑工作需要,如设立专职副书记、组织部、宣传部等岗位时,需保证候选人覆盖各职能方向。
操作建议
- 查阅本单位最新版《团委选举工作办法》,通常由上级团组织下发。
- 咨询上级团委组织部门,获取具体名额批复文件。
- 公示候选人信息时需注明差额选举规则,例如:“应选委员7名,提名候选人9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