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十堰社保缴费标准
2018年十堰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根据湖北省统一政策调整,分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类。缴费基数与比例因参保类型(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不同而有所差异。
职工社保缴费标准
以十堰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2017年十堰市社平工资为4,200元),2018年职工社保缴费比例如下:
| 险种 | 单位缴费比例 | 个人缴费比例 | 最低缴费基数(元/月) |
|---|---|---|---|
| 养老保险 | 19% | 8% | 2,500 |
| 医疗保险 | 8% | 2% | 2,500 |
| 失业保险 | 0.7% | 0.3% | 2,500 |
| 工伤保险 | 0.2%-1.9% | 0% | 2,500 |
| 生育保险 | 0.5% | 0% | 2,500 |
示例计算(按最低基数2,500元):
- 单位每月缴费:
(19%+8%+0.7%+0.5%+0.2%)×2,500=715元 - 个人每月缴费:
(8%+2%+0.3%)×2,500=257.5元
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标准
灵活就业人员仅需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2018年十堰市缴费档次如下:
-
养老保险:分60%、100%、300%三档,按20%比例缴费。
- 60%档:
2,500×20%=500元/月 - 100%档:
4,200×20%=840元/月
- 60%档:
-
医疗保险:按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缴费比例9.5%。
- 月缴费:
2,500×9.5%=237.5元
- 月缴费:
注意事项
- 工伤保险单位费率根据行业风险类别浮动(0.2%-1.9%)。
- 生育保险于2019年底并入医疗保险,2018年仍单独征收。
-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按月或按年缴费,逾期补缴可能产生滞纳金。
数据来源: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发布的《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实际缴费时建议咨询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个人情况。